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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
通 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》和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,现将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(一)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;
(二)会计或者相关专业(相关专业是指审计、统计、经济)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二、考试科目和范围
考试科目:会计、审计、财务成本管理、经济法、税法。
考试范围: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7年度《考试大纲》中确定。
三、考试方式和时间
考试方式:闭卷、笔试。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;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。
考试时间:
9月14日下午2:00—5:00 审计(180分钟)
9月15日上午9:00—11:30 税法(180分钟)
9月15日下午2:00—5:30 会计(180分钟)
9月16日上午9:00—11:30 经济法(180分钟)
9月16日下午2:00—5:00 财务成本管理(180分钟)
四、报名办法
(一)报名时间从2007年5月12日至5月23日。
(二)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,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,每科考务费65元。报名使用IC卡方式,没有IC卡的报考人员每人收取10元IC卡工本费。
(三)报名时,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交一寸近期(上年或本年)免冠照片1张;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;交纳考务费、IC卡费。
二00七年四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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